公告日期:2021-11-19
公告编号:2021-042
证券代码:838911 证券简称:木兰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聂权质押1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0%,其中 11,1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7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聂传伟质押 1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0%其中 11,7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9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聂建平质押 10,4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08%。在本次质押的
股份中,7,848,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616,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
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
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因工作疏忽,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股权质押的公告》,现对该公告予以补充
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就上述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
公告编号:2021-042
司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