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8 18:49:18 股吧网页版
南和移动: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3-019]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838915 证券简称:南和移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 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 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按管理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限由上级党委批准设立。党组织在公司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 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深
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 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南和移动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 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按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前置研究讨论 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企业重大问题,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
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
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
司设纪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
责。党组织设书记 1 名,其他委员若干
名。党组织书记及党组织其他委员的任
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党支部委员由党
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 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
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织管
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织的
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
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章程
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
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会或者经理层
的决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并决定以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
下事项: 记 1 名和其他支委委员若干名。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
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重要会
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
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
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
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
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
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
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组织名义部署的重
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
属企业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五)研究决定党组织的年度工作思
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
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七)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精
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和谐
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需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支部发挥领导
以下事项: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
(二)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责是:

(三)公司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资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
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资 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性 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