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8 20:40:32 股吧网页版
恒晟能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8919 证券简称:恒晟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上期末余额为30,724,824.39元,分拆为“应收票据”0.00元和“应收账款”30,724,824.39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上期末余额为1,557,631.49元,分拆为“应付票据”0.00元和“应付账款”1,557,631.49元。

(2)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告编号:2020-010

本期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累计发生额为1,612,195.09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