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3
证券代码:838949 证券简称:恒远药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49 恒远药业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汇报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长代表公司监事会汇报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变动分析。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2)。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本次权益分派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主管机关报审权益分派的材料;
(2)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结果,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3)本次权益分派完成之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4)权益分派涉及的其他事宜。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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