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南头镇月桂东路以南(奥马八分厂后面)厂房 201 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吴腾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63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3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苏志彬、廖楚杰、叶凯婷因个人原因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的经营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总监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及 2024 年的年
度规划,财务总监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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