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15:32:27 股吧网页版
吉邦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南头镇月桂东路以南(奥马八分厂后面)厂房 201 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吴腾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63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3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苏志彬、廖楚杰、叶凯婷因个人原因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的经营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总监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及 2024 年的年
度规划,财务总监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631,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