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074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等的核查,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南安市腾程泛家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购销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长许奕川及总经理许光荣拟为泉州恒普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恒普”)与南安市腾程泛家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购销业务提供担保,即南安市腾程泛家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泉州恒普购买货物先行垫付,阳光中科为泉州恒普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8500 万元,购销货物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可循环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执行符合相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可以保障公司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南安市腾程泛家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购销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连选文、石志武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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