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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8 17:21:11 股吧网页版
可观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8994 证券简称:可观股份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福建可观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04 月 28 日召开福建可观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在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会议通知。决定于 2022 年 05 月 19 日召开福建可观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了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94 可观股份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的曹静、方佩玲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可观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和监督,使管理层在报告期内克服困难,完善公司内部管理,调整企业结构,促使公司转型升级,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披露并出具 2021 年年度报告: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重要事项,股东及股本变动情况,融资及分配情况,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3)公司财务信息。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派方案的议案》

依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2210037 号审计报告,制定分配方案。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44,720.45
元,末分配利润余额为 42,766,184.00 元,累计资本公积为 30,395,104.90 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肖基昌、张晓伟、李荣昌、陈建锋、朱华群。
(六)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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