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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4 19:40:03 股吧网页版
恒驱电机:公司章程(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4


公告编号:2021-075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本章程自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

2021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股份 ......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8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第五章董事会 ...... 29
第一节董事...... 29
第二节董事会...... 3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第七章监事会 ...... 41
第一节监事...... 41
第二节监事会...... 42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44
第二节内部审计...... 4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49
第一节通知...... 49
第二节公告...... 50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51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53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54

第十三章附则 ...... 5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恒驱电机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号文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1号A栋3层-4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高科技研发为基础,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宏扬工匠精神,致力于高效节能、智能控制的无刷直流电机、永磁同步电机及其驱动控制器以及高技术应用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参与全球产业竞争,抢占本行业科技制高点,提升国家产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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