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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8 17:33:02 股吧网页版
恒驱电机: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的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贺玉龙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参与多个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拟上市企业首发审计工作。2015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场主持或参与了德赛西威 IPO、秋田微 IPO、正邦科技非公开、正邦科技可转债、英维克非公开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张伟权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学士。2009 年至 2012 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2012 年 9 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现场主持或参与了同为股份 IPO、邦彦技术 IPO、齐心集团非公开发行、麦捷科技非公开发行、金地集团公司债、建装业新三板挂牌及定增、东方嘉禾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韩锦伟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期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审及拟上市公司 IPO 审计工作;2014 年加入国信证券,现场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永联科技、厦门恒坤、欣视景、怡文环境、德力凯、宏景科技、麦亚信、杉杉能源、恒驱电机等多家公司的推荐挂牌或定增等工作,以及多家拟 IPO 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文娟小姐、沈宏杨先生、张庆先生和吴佳霖先生。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驱电机”、“公司”或“发行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大道 71-1 号 A 栋 3-4 层、71-7 号 F
栋 7 层

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1 日(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整体变更)

联系电话:0755-2916919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控制系统电机、高效率驱动电机、中小型电机、微型电机、电机制造和测试设备、医疗设备驱动控制部件、机器人驱动控制模块、汽车驱动控制部件、模具、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电子控制器硬件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生活电器生产、研发及销售。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依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国信证券
投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恒驱电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履行了内核程序,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恒驱电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部门负责
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21 年 4 月 21 日,项目组修改完善
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公司风险管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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