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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05 16:37:03 股吧网页版
华成电力:2022年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5


证券代码:839031 证券简称:华成电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制定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制定了《2022年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本计划通过建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转让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转让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二、制定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

2、自愿参与:采用公司筛选与员工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不以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3、自筹资金:转让对象自筹资金。

4、风险自担:参与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

2、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计划,报送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对本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本计划的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成为本计划的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依据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治理文件规定不得享受员工持股的其他情形。
五、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授出权益的形式

本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学锋在珠海捷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捷荣”或“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转让对象通过受让持股平台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计划披露之日,
珠海捷荣持有公司 6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

转让对象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并与珠海捷荣原合伙人共同签署《珠海捷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登记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2、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计划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学锋向转让对象转让珠海捷荣出资份额105.40 万元,占本计划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4,000 万股的 5.27%,转让份额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受让珠海捷荣 占珠海捷 对应华成电力股 占华成电力股
序号 姓名 出资份额(元) 荣出资份 份数(股) 份比例

额的比例

1 舒岳水 125,000.00 4.17% 250,000.00 0.63%

2 何永安 125,000.00 4.17% 250,000.00 0.63%

3 段晓辉 100,000.00 3.33% 200,000.00 0.50%

4 王棋 100,000.00 3.33% 200,000.00 0.50%

5 韦灿炫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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