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839032 证券简称:动力未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动力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智造”)共同投资参股深圳市时创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时创意”)。其中,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持有目标公司 100.6548 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 0.8445%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公司截至2022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29,281.61 万
元,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 20,080.18 万元。
本次投资金额为 2,000.00 万元,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 6.83%,占
合并净资产的 9.96%。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关联方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祁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无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智造”)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801-3
(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801-3(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出资额:903,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雷军
关联关系:小米智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 5%以上股东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时创意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2008 年 7 月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深圳
市,注册资本为 11,217.6864 万元。
1、增资情况说明
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延伸公司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公司与关联方小米智造共同投资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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