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16:06:18 股吧网页版
多宾陈列: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9035 证券简称:多宾陈列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内幕 信息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及其他尚未公开的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属于“内幕信息”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五)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职务、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