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9035 证券简称:多宾陈列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宾陈列”、“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号——权益分派》第十四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挂牌公司未能在本指引第十四条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期限届满前披露关于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未按期实施的具体原因。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挂牌公司拟取
公告编号:2024-045
消权益分派的,应当在致歉公告中披露取消的具体原因;拟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当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监管指引规定时间内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披露此公告。
二、 未能按期分派的致歉说明
由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相关工作尚未准备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将尽快重新审议权益分派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结算办理权益分派事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未按期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