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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30 18:31:17 股吧网页版
迅美节能: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9058 证券简称:迅美节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鹏 盛A审字[2023]第00092号)及《关于对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鹏盛A专函字[2023]第00017号)。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具体内容

审计报告中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由于贵公司近几年连续亏损,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已达到7,946,561.12元,亏损金额占股本的比例为45.38% ;2022 年12 月31日贵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达到了72.71%。贵公司一笔借款本金为8,815,394.94元的短期借款于2021年6月24日到期后未按期偿还,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甘0102民初16967号),判决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兰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罚息。因贵公司未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浦发银行兰州分行

公告编号:2023-024
向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书号:(2022)甘0102执2324 号),执行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贵公司自2022年5月 30日起逐月偿还借款本金,2023年6月10日之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以及罚息、复 利”。贵公司按照协议于10月10日前共偿还借款300.06万元,尚未偿还短期借款 本金581.48万元,贵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于2022年11月、12月偿还逾期借款, 也未与浦发银行兰州分行达成新的《执行和解协议》。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 定,因贵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付款,浦发银行兰州分行仍有权申请恢复强制 执行,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 制基础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
项,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1.该审计意见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成果。

2.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74.12万元、4,056.06万元、
5,934.96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且2022年净利润为116.74万元,实现转亏为盈。同时,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机制与独立经营所需各种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及产品质量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的支持,公司商业模式具有独特性,不易为竞争对手模仿、复制,具备良好的产、供、销营运管理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水平不断提高,客户基础稳固,销售渠道不断扩大,产品升级换代逐年增加,品牌影响力、产业规模及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设施设备现代化程度较高,具备良好的产品品质保障能力和成本控制潜力,通过公司近期盈利、偿债、运营能力和成长性分析,如无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等不确定性事件连续或极端发生,公司会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3.针对银行贷款逾期还款事项,公司期后与银行进行过有效沟通。目前,公司已同浦发银行口头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暂不会对公司抵押物等进行封存、拍卖等处置手段。同时,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及未来利润分批有序偿还银行借款,保证公司能够留有足额资金维持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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