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839152 证券简称:羽星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52 羽星股份 2022 年 7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董事会关
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四)审议《关于更正公司 2020 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于更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1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
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公司拟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进行追溯调整。
(八)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