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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5:47:54 股吧网页版
思柏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9181 证券简称:思柏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胜育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业务开展、企业运营等方面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继续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是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1)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②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③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⑤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
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⑦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否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拒绝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以及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申请回购方式

①回购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

回购履行期限为自回购对象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②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③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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