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9182 证券简称:森锐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展不超过 2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而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行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最终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3、实施额度及业务期限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票据池业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10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为自身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具体实施部门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事宜。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为满足公司运营对资金流动性需求,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水平,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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