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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17:13:38 股吧网页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工作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辅导机构”)作为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帮安迪”、“公司”、“辅导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试行)》和《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会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帮安迪进行了辅导。现对第一期的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间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期辅导经过

中泰证券与帮安迪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受理,第

一期辅导时间由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辅导期间内,中泰

证券按照辅导计划,会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辅导。

在本辅导阶段,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围绕着帮安迪法律合规、财务会计规范、内控制度建设以及业务情况等方面展开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并通过访谈、交流、召开专题讨论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探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公司需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辅导计划,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潘世海、曾丽萍、宁文昕、肖金伟、

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无增减变动情况。

参与辅导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及变动情况

帮安迪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公司全体堇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本期接受辅导人员无变动。

(四)辅导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1)准备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收集各方面的基础资料。同时,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并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或其他形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

(2)通过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商业模式;

(3)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交流、向辅导对象发送法律法规等辅导资料等形式,加强辅导对象对内控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学习,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4)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向公司介绍募投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公司合理制定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5)通过查阅项目合同、验收文件、招投标文件、付款凭证等梳理公司项目收入及成本情况,了解熟悉公司财务会计情况;

(6)核查拟聘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向公司普及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法律法规。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的辅导方式主要包括组织自学、基本知识讲授及专题讨论、现场访谈等。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辅导期内,中泰证券按照辅导计划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4、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辅导期内,中泰证券与帮安迪均严格遵守了辅导协议,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辅导对象的配合情况

(一)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结合北京证监局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辅导监管指引,中泰证券及各中介机构对帮安迪的主要情况进行了初步梳理,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帮安迪尚未完成独立董事的选聘,各中介机构将协助公司积极推进遴选工作。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中泰证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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