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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7:34:49 股吧网页版
宏基管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9213 证券简称:宏基管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13 宏基管理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4-1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在 2023 年度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总结;在内控治理、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导向。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就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内容、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反思,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 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并作出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情况,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就非标准意见做出专项说明。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就非标准意见做出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8:3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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