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9238 证券简称:金江电气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江电气”)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该方案经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0元,共募集资金1008万元,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2018年4月11日之前存入公司名下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项账户,账号为8861812002000001918,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2018年4月18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308001号《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3日出具了《关于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716号),截
公告编号:2019-021
止2018年5月3日,公司取得股转登记函前未使用募集资金。2018年5月18日,本次发行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议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3月23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4月11日,公司与主办券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名称: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
账号:8861812002000001918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共计1008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1008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80,000.00
加:利息收入 5,289.60
二、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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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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