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9239 证券简称:集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所需,曾于 2020 年 08 月、2020 年 10 月分别向江苏银行新
区支行贷款 500 万元。同时公司以 10 项软件著作权、10 项实用新型、1 项发
明专利及 1 项商标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并接受赵海兵、赵海东及其配偶任 佳茹为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会议室召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贷款的议案》, 此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赵海兵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震泽三村
关联关系:自然人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5
2. 自然人
姓名:赵海东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震泽三村
关联关系:自然人股东
3. 自然人
姓名:任茹佳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宁海里 51 号
关联关系:赵海东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股东赵海兵、股东赵海东及配偶任茹佳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曾于 2020 年 08 月、2020 年 10 月分别向江苏银行
新区支行贷款 500 万元。公司以其持有公司名下 10 项软件著作权、10 项实
用新型、1 项发明专 利及 1 项商标提供担保;股东赵海兵、股东赵海东及
配偶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能够便捷的补充流动资金,赵海兵、赵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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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茹佳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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