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17:36:39 股吧网页版
航宇荣康: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839260 证券简称:航宇荣康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航宇荣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06 室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起跃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就终止相关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国信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遵循勤勉尽职、 诚实守信、认真敬业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的精神在公司业务发展、防范经营风 险、规范内部治理、加强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和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积极配合国信证券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对其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与国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无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公司拟更换公司主办券商,与承接主办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由首创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国信证券解除持续督导事宜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经与主办券商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决定与国信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由首创证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拟就该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北京航宇荣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便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更换主办券商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准、签署、公告、修改、报送本次解除持续督导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