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9297 证券简称:杉工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1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97 杉工智能 2021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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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21-01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玲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5000 号临空科创园 23 幢; 联系电话:0574-55834701; 传真:0574-558347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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