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9297 证券简称:杉工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特殊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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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97 杉工智能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完成,并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出具了《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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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九)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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