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30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深圳前湾硬
科技产业园 A2 栋 403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2022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6
四、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18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18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0
七、 有关声明 ...... 22
八、 备查文件 ...... 2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嘉美斯、公司 指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广东达华金控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余德俐
本次发行 指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投资者 指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规定的投资者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在册股东 指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股东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玮德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嘉美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嘉美斯
证券代码 839308
所属层次 基础层
C 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2 化工、木材、非金
所属行业 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C3529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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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