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9309 证券简称:ST 群祥兴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群祥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其他
公司经营现金流出现周转困难,且截至目前尚未聘请到审计机构,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群祥兴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当日,群祥兴公司收到股转公司签发的《受理通知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和费用、加快货物交付及收款等具体措施改善现金流周转困难,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好和其他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14
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
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另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孙彦昕
联系电话:17319327997
邮箱:qxx105@126.com
北京群祥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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