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9321 证券简称:新油工程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请召开本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时整。
会议时间 0.5 天。
公告编号:2021-01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21 新油工程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郭建恒、杨斌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做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0 年工作进行了
总结,并提出了 2021 年重点工作设想和目标。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执行情况及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002)、《2020 年年度报告摘
公告编号:2021-010
要》(2021-003)。
(四)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1-008)。
(五)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写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六)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依据2020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006)。
(八)审议《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09)。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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