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9321 证券简称:新油工程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16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高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3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更换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核,并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意不再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并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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