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1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9351 证券简称:福投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公司
郑守光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40
2021 年 9 月、1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建新能源”)向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新能源 50%比例的股权)发生购销商品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 18,877.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81%。以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2022 年 3 月,公司已补充审议并公告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郑守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2-040
的决定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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