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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7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9360 证券简称:华汇装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 5 人,实际
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协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22-017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3、 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 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6、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结合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如该异议股东购买股票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按照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综合考虑,最终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22-017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
/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钱建方
联系地址:绍兴市袍江洋江东路 12 号
电话:0575-88267192
邮箱:qian-jf@cnhh.com
四、 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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