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9 16:50:03 股吧网页版
赛骄阳: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839364 证券简称:赛骄阳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赛骄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赛骄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赛骄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六条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对外发言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长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职能: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 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议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九条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做专题培训。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是公司面向投资者的窗口,传递公司在资
本市场的形象,有关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二)熟悉公司战略、运营、财务、产品等状况,对公司有较全面的了解;
(三)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证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熟悉证券市场,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各种报告及其他各种信息披露稿件。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如下: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