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839376 证券简称:振业优控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的程序合理,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76 振业优控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冯向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1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事会的职责,2020 年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经营履行监督职责,编写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 000876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资产总
计 67,949,671.07 元,净资产为 13,933,021.79 元,202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534,864.65 元,实现净利润-36,433,203.8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996,006.28 元。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000876 号),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资产总计 67,949,671.07 元,净资产为
13,933,021.79 元,202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534,864.65 元,实现净利润-36,433,203.8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996,006.28 元。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 000876 号《审
计报告》,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53,234,475.5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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