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关于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
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汇股份”、“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派出章希、许超、吴娟、卿宇豪、马奔驰共5 人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控汇股份有关人员进行辅导。
辅导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如下:
1、辅导组人员系长江保荐的正式员工,辅导组人员已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
2、辅导组人员均有正常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年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处罚,其证券从业资格不存在被吊销、撤销的情形;
3、辅导组人员章希、许超已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正常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培训,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处罚,其保荐代表人资格不存在被吊销、撤销的情形。
上述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胜任控汇股份的上市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和辅导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照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联合会计师和律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公司的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1、为使辅导对象系统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除日常辅导外,就有关问题举行专题研讨会,对辅导对象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考察及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辅导对象所存在的潜在问题,对重点问题重点辅导;
2、针对公司存在的特殊问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方式讨论解决;
3、难以采用面授方式时,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长江保荐在第一期至第六期辅导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全面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控汇股份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针对公司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讨论,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结构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并会同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讨论研究,协助公司确认整改方案。
2、为了使辅导工作能贯彻到接受辅导人员的日常工作中,辅导小组继续组织辅导对象进行资本市场相关知识学习。辅导小组结合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增和变化情况,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使相关人员对当前上市工作及公司上市后的责任和义务有了一定的认识。
3、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任 职资格、对外投资情况和兼职情况等,核查并督导发行人完善独立运营机制,协 助梳理和规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并核 查关联交易公允性。
4、辅导小组结合穿行、函证等测试等方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规范情 况、以及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并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对比。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 助解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履行相关程序,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并实现持续的规范运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核查公司经营情况,关注市场动态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公司业务的市场拓展情况,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趋势,对公司经营财务指标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方案。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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