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2 15:33:51 股吧网页版
控汇股份:控汇股份及长江保荐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2


关于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零二四年二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控汇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控汇股份”)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会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嘉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容诚”)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询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引用招股说明书原文 楷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一、基本情况 ...... 3

问题 1.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经历影响...... 3
二、业务与技术 ...... 13

问题 2.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场景及核心技术体现...... 13

问题 3.创新特征披露不充分...... 37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43

问题 4.向关联方销售的真实公允性...... 43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54

问题 5.业绩增长的原因及持续性...... 54

问题 6.业务获取方式及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117

问题 7.存货大幅增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150

问题 8.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03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246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299

问题 10.募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299

问题 11.其他问题 ...... 349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经历影响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有多人曾有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经验,华北工控为发行人主要竞争企业之一。

请发行人说明:(1)华北工控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发行人多名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多来自于该公司的原因。(2)发行人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是否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结合发行人技术开发、产品发展及业务拓展历程,说明发行人与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发行人与华北工控在供应商、客户方面是否存在重合,如有,说明报告期内与重合客户、供应商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华北工控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发行人多名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多来自于该公司的原因。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工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8764351L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 743 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
B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