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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6 17:39:09 股吧网页版
ST捷智:关于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9423 证券简称:ST 捷智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3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未按规定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18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38 号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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