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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20 16:53:57 股吧网页版
泰华股份: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任期届满未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日常督导工作中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2 年8 月 1 日任期届满,但因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届满未及时进行改选。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经主办券商提示,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23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议案》进行换届选举,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届满未及时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4)说明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各项权利、义务。
四、 主办券商提示

华福证券作为泰华股份的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泰华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公司应及时完成公司董监高换届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华福证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3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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