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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8 15:38:47 股吧网页版
亮威科技:东吴证券关于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8


东吴证券关于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因公司受上海疫情影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所属办公地处于封控区,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机构审计人员所在小区皆实行封闭管理。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无法按时上传审核,正式版审计报告的出具日期无法确定。根据公司说明,目前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年度报告大部分的编制工作,并将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变更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但最终的年度报告披露日期还将根据上海当地政府疫
情管控措施及审计机构的审计安排为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亮威科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挂牌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必要时将主动披露主办券商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陆虹羽

联系电话:0512- 62936399

公司联系人:伊敏

电话:021-50184301*113

电子邮箱: shipping@litewaylighting.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因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亮威科技存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如公司于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吴证券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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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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