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025,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030,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龙超 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龙超云”)拟向北京农商银行怀柔支行(以 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授信人民币 2,000 万元,授信期限 3 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减 5 个基点(固定利率)。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发放员工工资 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公司拟就北龙超云该笔授信向北京农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 于北京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前与其签订相关保证合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增信措施等以公司及北龙超云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相 关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019,94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5,3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4-1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019,94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5,3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桓铭、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4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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