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1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9503 证券简称:今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收到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健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海军
公告编号:2023-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2 月 17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 2020 年度的买卖合同,编号为
Y8B3R307 号,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高碳格铁自然块,合约期间 为 2020
年 1 月至 12 月,3 月-12 月数量为 3700 吨。
在履行上述年度合同过程中,被告并未依约履行,2020 年 3 月余 1000 吨
延至 2021 年 1 月仍未交货、2020 年 12 月余 3100 吨未交货。2021 年 1 月 29
日,被告提出前述 4100 吨延期交货,截至 2021 年 5 月仍有 3600 吨仍没有交
货。
2021 年 6 月,原告另外向其他公司釆购 3600 吨高碳铭铁自然块,与被
告供应的高碳铭铁自然块的单价存在价差,原告损失 3091000 元人民币。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091000 元人民币;
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1、向反诉原告支付尾款人民币 218,643.02 元;
2、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支付日(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起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为 19,579.93 元,计算公式为 218,643.02 元
*3.85%*1.5*逾期时间);
3、承担反诉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1
一、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违约金 1559500 元;
二、驳回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今鼎
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218643.02 元及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至还款日止,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50%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收到218643.02 元货款的同时开具票面金额为 218643.02 元的增值税发票并交付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
四、驳回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 31528 元,减半收取计 15764 元,由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
司负担 7811 元,由上海今鼎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7953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290 元,由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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