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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19:27:33 股吧网页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基本情况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签署了《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A-0200 房间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A 座第十五层

公司法定代表人 胡衡沅

一、辅导对象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联通”)的
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目标

本次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昆仑联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
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全面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境内证券市场规范运作
辅导计划

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
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三、辅导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
签署的《辅导协议》的规定,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聘请浙商证券
内部或外部的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授课,确信其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

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8.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书面考试的内容,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

10.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 A 股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准备工作。

四、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将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

五、辅导人员

浙商证券员工嵇登科、周飞飞、远露冬、吴亚民、蔡人怿五人组成辅导工作组,嵇登科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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