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2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9574 证券简称:中瑞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7,492,910.9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8,625,625.7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3,1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1,55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40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红彩、吴涛认为公司拟定 2022 年半年度进行权益分派的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