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39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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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399 号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医药公司)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大
华审字[2024]001100169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末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办发[2023]130 号)的规定,就中瑞医药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瑞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瑞医药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瑞医药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大华核字[2024]0011006399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瑞医药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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