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9574 证券简称:中瑞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在公司设置会场,以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3:00-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574 中瑞医药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 9 号中国云谷 A8 号楼 2 层西侧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撰写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就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予以报告。
(三)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股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四)审议《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股转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2024 年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43,100,000 股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930,000.00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4 月22日在股转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
露的《中瑞医药: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经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股转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中瑞医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七)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3 年度公司治理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报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0)。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
上述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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