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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2022〕503 号 签发人:武继福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康美特”、“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广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委派哈馨、赵瑞梅、刘世杰、王亚辉、金苏萌、曲

可昕、李英杰共 7 名人员组成辅导项目组。为了更好地开展后续辅导工作,广发证券于辅导项目组中新增李英杰 1 人。

上述人员均为广发证券的正式员工,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并且同一人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

公司参加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本次辅导期间,公司选聘韩布兴、李涛、尉建锋担任独立董事。另外,公司新增合计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徐彤、傅哲宽、王长振、蔡蓉、兰洪明、雷霖、赵宇、吕大龙作为辅导对象。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正式辅导备案之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广

发证券辅导项目组按照《辅导协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学习

广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培训,并提供了内控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内容相关的学习材料和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督促其掌握

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尽职调查及规范整改工作

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机构协同律师、会计师加以论证并提出建议,督促发行人解决相关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

3.组织中介协调会及项目例会

对于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项目例会或专题会议,就重要问题辅导机构协同律师、会计师充分论证并提出建议,督促公司规范整改予以解决。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补充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收集公司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不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规范整改。

2.通过访谈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通过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访谈,对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实地走访及视频访谈等,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及竞争格局、公司的经营现状等,同时,辅导机构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完善未来发展计划。

3.开展财务核查

对公司重要循环及关键会计科目进行补充核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销售及回款循环执行穿行测试及内控测试,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明确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依据,并跟进客户的回款情况;获取康美特及关联自然人的银行流水,就重要性水平以上的流水进查和分析。

4.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机构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并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整改,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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