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839625 证券简称:德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0 元”对价收购上海赛移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移电子”)100%的股 权。赛移电子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上海九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向科技”)认缴 1000.00 万元,占股权比例 100%;由于九向科技未实际出 资,因此公司无需向该法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赛移电子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 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 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无锡宝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03 月 13 日出具的“锡
宝会师审字(2024)第 032 号”《2023 年度、2024 年 1 月审计报告》,截止到
2024 年 1 月 31 日,赛移电子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010,912.28
元,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46,812.09 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购买的资产为 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 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公司收购赛移电子的成交金额为 0 元,交易完成后赛移电子将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取得赛移电子的控股权。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2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3,999,229.90 元;截止到 2024 年 1 月
31 日,赛移电子经审计后的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010,912.28 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4.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0 元,认缴出资 10,000,000 元,且连续 12 个月内无相关收购股权资产,无需累计计算,未达 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赛移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
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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