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839625 证券简称:德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 年 5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之规定编制。
二、公司以兼顾公司与员工长远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为目的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并以员工自愿参与、自主决定为原则,不存在强行分配、摊派的方式强制任何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草案中设定了可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条件及范围,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符合本草案相关设定条件的,均可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含退休返聘协议),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关键岗位员工,合计人数 14 人,最终确定持有人数依照持股计划生效后及参与对象完成认购款缴付情况最终确定。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五、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方式为通过建立“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全体持股计划参与者按照拟认购股份对应的价格作为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并按照各自出资额确认在“持股平台”内的权益比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份来源为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全体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份 8,088,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57%。
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员工合法薪酬、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来源,取得的自筹资金,不涉及私自募集、众筹等方式,以及由公司提供垫资、借款、担保等财务资助情形。不存在利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为参与本持股计划而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本公司自行管理,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 1 名持有代
表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持有人代表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保持一致。
八、公司总经理出任“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与持股计划全体员工为有限合伙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德海股份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且参与对象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算,经持有人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依据生效的持股计划约定情形,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存续期限。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关于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 3 年(即 36 个月),自德海股份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且参与对象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九、实施本持股计划而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产生相关税费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缴付方式可由全体持有人自行确定。
十、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项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协议)执行。
十一、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二、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如调整或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本持股计划相关规范文件,若本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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