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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7 18:17:49 股吧网页版
德海股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839625 证券简称:德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全体监事均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股份”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德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及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同时激励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员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三章 本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第四条 本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第五条 本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涉及退休返聘人员,还应当结合退休返聘人员前期任职及对公司的主要贡献等,说明将其列为参与对象的合理性,以及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能否覆盖退休返聘期限。)

参与对象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和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获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对象发生以上任何不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应当根据本计划的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份额转让给持有人代表或其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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