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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8 22:34:03 股吧网页版
翱华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839659 证券简称:翱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瑞莱克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莱克斯酒店”)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吴献民认缴出资 2,500 万元,占 50%;杭州海申翔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500 万元,占 50%。

公司拟收购杭州海申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5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

的价格为 9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瑞莱克斯酒店 50%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一笔股权转让费用的支付,因杭州海申翔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原因,导致协议签署后一直未能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变更 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加快推进工商变更事项的进展。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 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 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9,7982,177.25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97,070,882.28 元。本次股权购买价款 9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比例为 2.26%;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 9.27%,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 不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酒店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批,本次交易完成后需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具体以工商变更结果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海申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 30 号(经合社)一层 139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 30 号(经合社)一层 139 室

注册资本:1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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