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678 证券简称:东湖高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公司临时对外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科”、“公司”)与绍兴市新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汛贸易”)于2018年1月25日签署《借款保证合同》,约定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东湖高科向新汛贸易提供金额为人民币926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5%,结息方式为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绍兴市新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与公司董事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号:2018-018
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绍兴市新汛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市新汛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891AW5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法人代表:钱偶珍
注册资本:5万元
注册地址:绍兴袍江昌明街343号3幢802室-1
经营范围:批发: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用公司自有资金提供借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借款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8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借款保证合同》;
(二)《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决议》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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