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2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9678 证券简称:东湖高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季盛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3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00万的贷款,本次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季盛持有的63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和65万股流通股,同时结合公司排污权,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次实际控制人质押股权用于公司融资,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季盛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会秘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9,000,000、19.85%
股份限售情况:6,750,000、14.8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600,000、18.97%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2018年5月23日公司股东季盛将其持有的160万股流通非限售股,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绍兴市分行,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股权质押协议。
(二) 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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